节选杰哥博文《剥削的房产税》:“这个房产税真正深受其害的还是中国目前在起步阶段的中产阶层。本来买房就费神费力。这个房产税一出。头又要大一圈。为了生活,咬牙坚持吧!化归尘土一切烦恼也就结束了!不过,在你买房到化归尘土还早。继续忍受煎熬吧! 不知道这个政策是哪一个猪脑子一热提出来的。居然还有一大群的猪脑子跟在后面摇旗呐喊。对了。都是猪脑子了。出这样的事也正常。
这个政策受益的还是地方政府。现在土地卖的差不多了。鹅城的税都收到几十年后了。现在不能靠这个了。土匪靠抢夺富人。而我们的地方政府不用抢夺富人。还有新兴的中产阶级手里有肉。我先忽悠你。让你觉得这个是为你好。觉得这个政策好的,也是大大的猪脑子!这政策好在那?打击炒房的。你以为炒房跟炒股票一样。投资几千元,就能进去。炒房的你没有大资金你那也配叫炒房。靠这个政策是打击不了的。真正有需求的到深受其害。
本来不想写的,跟我又没关系。主要看到一群猪脑子在那晃悠。惹人不高兴。”
————————————————————————————————————————————————–
论述之前,先不惜笔墨赞杰哥一下。在这个无聊的网吧之夜读到好友此文,暗暗叫好,话糙理不糙,相当的给力。朋友用常识般的经济学逻辑推理阐述了房产税对房价的抑制作用是杯水车薪,反而伤害了新兴中产阶层的利益。这个观点也是我所想表达的观点,同时我也想补充一些其他的的内容,首先不仅是新兴的中产阶层,如果房产税被试点开来,长期看,以租房的人也是受害者。另外最为重要的一点为,从法理角度来说,地方政府是无权征收房产税的。
鉴于沪渝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明天便要开始;鉴于这个赤裸裸的抢钱政策,还让不少被抢者欢天喜地感恩戴德了好半天;更重要是鉴于成都这个黑暗阴冷的雨夜,我在电脑前无所事事。所以接杰哥的话茬,随便补充几句。
1。众所周知,中国的房地方是我见过的国家中最例外的一个。比如,在美澳,你所购房屋的那块地从天上800米高到地下800米深这个范围内,所有的一切,包括800米内的领空(超过800m的领空才属于国家)到地下800米深所蕴含的矿产资源都是属于所有者的合法私产,户主可以世世代代的继承下去。而在中国情况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如果各位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翻一下自己家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它的全名叫《国有土地产权使用证》。是的,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你所购买的房屋,都只有70年的使用年限(商业用地是40年)。这就意味着,当你买了一套新的房子时,实际上你并没有获得它的所有权,只不过是国家和你签了一份70年的长租协议,你付的房款并不是买下你房子的土地所有权,而是一次性或者分期交了70年的租金而已。在这个期间,国家把国有土地借给你用,你拥有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据说,上海已经出台了规定,70年到期的房子全部无条件收回。
按照1月27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内容,房产税是对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税收。可是如上分析,房屋土地的真正所有权人是国家自己,普通人不过是向所有权人(国家)支付租金从而获得使用权(居住)的佃户而已。那么,地主又有什么权利向租它地住的佃户收取所谓的所有权税呢?
想想看,让财产的实际拥有人向财产的租借人收取所有税,这是多么搞笑的一件事情。正如广东政协委员朱征夫在前不久说的那样,土地所有权根本不归民众,怎么能收税呢?政府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想拿多少就拿多少,视法律为何物?
既然政府信誓旦旦说房产说在欧美是常见的,那么就请政府先效仿欧美将真正的使用权还于民众,否则:若无私权,何以加赋?
另外,从立法的法理基础这样较为专业的角度来讲,有上海税务律师第一人之称的严锡忠律师,已经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在这篇文章(http://legal.people.com.cn/GB/13805285.html)中阐述了开征房产税是违法的。有兴趣可以看一看,我就不再多费笔墨了。
2.如果沪渝的房产税推广开来,正如杰哥所说,对城市里的新兴中产阶级打击是最大的,比如,按照上海这种2套房就开征的搞法,那么一个还没有结婚的80后的人,只要想买房子,那么就要加税;只要父母以前将他们的房子写在你的名下,你就属于加税的范围内;或者你结婚了,父母卖掉家里的以前的房子,准备买个大点的房子,那么对不起你也要交房产税(重庆140平米)。如果有看客说,你说的这几种情况都不存在,而且本人现在也不买房子,所以无所谓。那么我想请问,有几个人敢说永远不买房子?又有几个中产阶层不会在这个投资无道(A股收益率全球倒数第一),通胀严重(超发货币44万亿,一年保守估计货币贬值5%以上)的国度里,投资房产用于保值财产呢?我相信,大部分新兴中产阶层里,一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就如评论家连岳在微博中所形容的那样,正在成长的中产阶级养肥了,该是宰一刀的时候了…..
同时,租房者也是房产税的受害者,这点我在之前的博客中有过阐述,简单的一句话,在短期看影响不大,但长期看,房产税所产生的成本一定会有部分转移到租房者的身上。
3.据1月27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内容,据他们说,开征的目的其中之一是为了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这一点也令我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一个简单的例子,以前有钱人A,就算买100套房子,不仅不加税,反而还享受着低贷款利息还有低首付比,所以A有着不错的租房的收益回报率和出售的回报率,所以可以整栋整栋买来投机来发横财。而现在普通人B有点闲钱了,想投资(投资与投机完全2个概念)套房子就要开始加税了。这到底是在促进社会收入的公平,还是在绞杀正在成长中的城市新贵们?这只能让强者横前,有钱人越来越富裕,而普通人翻身发展愈发的困难。
在把话说明白点,这次房产税,无非是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瓶颈之后,对普通的人二次掠夺,是赤裸裸的抢劫行为!在我看来,房产税,是地方政府和少数巨富阶层(比如有能力投机的人,或者之前已经有很多房子的人)得利,城市赤贫阶层基本无影响,对中产阶层和工薪阶层受损的政策。
后记:经济学家许小年在前不久的网易经济学家论坛上说过,有良心的经济学家,不应该随便向政府建议用加税来解决问题,因为这是政府最愿意干的事情。是啊,还有什么能比收钱更具有吸引力呢?
其次,房产税对房地产的影响其实是有限的,甚至是虚无的。平心而论,和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通胀率来说,房地产在去年的增长实际上还算比较合理的。更重要的是,房地产由此而吸收了大量的超发货币,对稳定社会的物价,应该说是功不可没的。
最后,房产税其实也不是无害而无一例的。比如,昨天在新国十条和房产税的影响下,A股市场上的地产股大跌,很多地产股的PE已经在10倍以下了。在垃圾股成灾的A股市场中,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因素,我们到哪里去找估值如此合理的股票呢?找准时机,合理建仓,长线持有,收益应该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