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写些什么,哪怕不知该写什么
打开这个blog,我只想随便地胡乱敲打一些文字,哪怕这文字只有可怜的几行而已。 在这个2012年第二个月的日子里,南半球夏末未央。我在电脑前随意地敲着格子,太久没有写字,手几乎已经报废。可是面对这个几乎近半年没怎么更新的博客,我总要写点什么吧。好吧,那就随便写写,哪说哪了。 恩,好吧,开始凑字数了。 这是2012年的2月,我在悉尼,住在kingford,新南威尔士大学边上一个以澳洲一战期间空战英雄而命名的地方。每天,从我住处出门左转,然后步行10分钟,就可以到我上课的地方。很近,事实上,我不是每天都去学校的,因为我不是用不着每天都去上课。大部分的时候,我每天中午会出门,出门是为了找一个填饱肚子的地方。我家楼下到学校那一条主街,也就是ANZAC parade两边,有很多很多的餐馆,他们绝大多数是中餐馆。一般情况下,我会选择去一家叫周妈的餐馆,选一个3个菜的盖浇饭,7.5刀。这是悉尼最便宜午餐价格之一,但是我喜欢这里不主要是因为这里便宜,而是因为这里可以随到随吃,不用看菜单神马的,直接可以用手指着餐架上各色菜品,对服务员说,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我喜欢这个样子,因为我是宅男。我觉得宅男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应该减少与陌生人间的不必要交流。同样,周妈让我想起了国内大学时代的食堂,大锅饭,大锅菜,便宜且定时供应。 嗯,大学时代。我的大学时代很长,严格说,此刻我仍然处于大学时代。我前前后后读了三个大学,后两个在澳洲。权且把国内大学时代称为前大学时代吧,后面称之后大学时代吧。嘿嘿,如果有人不小心看到这篇文字,请不要蛋疼,因为我在凑字数玩。当然,我觉得应该没有人看的到,至少应该没有我认识的人看到。嗯嗯,废话不多说,我继续胡扯。 话说把时光拨回去,七年前,我擦,都7年了。那是我第一个大学开始的日子,迄今为止,我不知道对于那段日子,该有一些关于什么样子刻骨铭心的记忆。不学无术?还是混吃混喝? 认识几个不错的室友?还是认识了一个此时已经渐行渐远的女孩?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只觉得那段日子傻傻的,混吃混吃,但过的挺开心。不知不觉荒废掉了那些本该有所为的光阴,现在想想着实可惜。我时常在想这么个问题,要是不是摊上一个好家庭的,有能力让我出来读学位,让我有机会从新回到一个差不多的起跑线上,可能我的处境会很惨。哎,不想这些了,说了也没意思,先写到这里吧,就这样吧,累了困了,该睡觉了。